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体育学院肖洪波赴马来西亚访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3日。
一、团组成员:
肖洪波,华侨大学体育学院 教师
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体育学院组团,应马来西亚槟厦友好协会邀请,拟赴马来西亚为2017级马来西亚非全日制体育研究生班论文中期检查、了解并检查学院派出的五名研究生在马来西亚学校的体育教学实习情况。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至9月25日,在外停留6天。
往返航线:广州-槟城,槟城-广州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马来西亚槟厦友好协会的成立主要是促进马来西亚槟城和中国厦门两地经贸往来、艺术交流、体育竞技、城市建设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合作,拿督斯里许廷忠担任会长,拿督邓国彬担任秘书长。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11614 资金来源渠道:体育学院研究生经费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11614 |
3200 |
3795 |
2070 |
1449 |
600 |
5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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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证件费、签证费、照相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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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