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建筑设计院许毓晓老师赴柬埔寨访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
一、团组成员:
许毓晓,华侨大学建筑设计院,副院长
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建筑设计院组团,应华大院建筑设计(柬埔寨)有限责任公司邀请,我校拟派建筑设计院许毓晓老师赴柬埔寨了解柬埔寨子公司发展状况,强化与各企业合作关系,建立完善子公司相关制度。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在外停留5天。
往返航线:厦门-金边,金边-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为助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我校建筑设计院于2017年在柬埔寨设立华大院建筑设计(柬埔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五、经费来源、预算:
出访经费由邀请方承担。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