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教务处方旭红、招生处吴超赴香港访问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0日。
一、团组成员:
方旭红,华侨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吴超,华侨大学招生处,副科长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招生处组团,应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学邀请,我校拟派教务处副处长方旭红、招生处副科长吴超赴香港访问,期间香港学生赴内地升学行前辅导说明会等。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至7月18日,在外停留3天。
三、往返航线:泉州-香港-泉州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是香港专门从事教学留学的专业机构,面向香港和大陆学生进行升学的服务单位。负责进行内地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校长推荐、全国联招、两校联招等招生事宜。每年7月或者8月份举行香港新生入学行前辅导说明会,辅导即将进入大学的香港学生,我校每年赴香港参加宣讲活动和招生宣传。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出访所需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14804元 资金来源渠道:(103-50300004)行政团组出访专项经费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14804 |
4500 |
5280 |
2640 |
1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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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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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签证费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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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