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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春安等四人赴泰国访问的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9-05-0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吴春安等四人赴泰国访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4日至5月9日。

一、团组成员:

吴春安,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党委书记

陈秋萍,华侨大学旅游学院酒店管理系主任

陈旭峰,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科长

韩鹏程,华侨大学招生处副科长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旅游学院和招生处组团,应泰国庄甲盛大学邀请,团组将赴泰国庄甲盛大学商讨续签两校合作协议,看望我在泰交换生;拜访泰国清迈大学,商讨合作事宜,看望我清莱皇太后大学孔子学院志愿者;对曼谷东盟华文学院、清莱光明华侨公学开展招生宣传;与华人村教联中学清迈分校、云泰文苑商讨合作办学事宜,并进行招生宣传,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在外停留5天。

三、往返航线:厦门-曼谷,清莱-昆明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泰国庄甲盛大学系我校在泰长期合作伙伴,双方自2006年开始互派交换生。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70240 资金来源渠道:吴春安、陈秋萍-行政出访经费,陈旭峰、韩鹏程-海外招生处业务经费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城市间     交通费

其他     费用

70240

34400

10880

6800

4760

8000

5400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其他事项:保险150/人,签证1200/人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