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招生处副处长黄海清同志赴澳门招生宣传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
一、团组成员:
黄海清,华侨大学招生处副处长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教育部组团,应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邀请,拟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团组赴澳门参加2017年“内地与澳门高等教育展”,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在外停留5天。
三、往返航线:泉州-澳门,澳门-泉州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主要是根据现行法例的规定,负责辅助、跟进及发展澳门高等教育。透过研究教育的扩展及多元化以及研究有关课程及科目大纲的等。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赴澳门所需费用预算如下:
《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16号) |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6205元 资金来源渠道:100011-50000003 招生费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6,205 |
3,000 |
0 |
2,080 |
625 |
0 |
5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
其他事项:签证费500元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