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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少波团组赴日本访问的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1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学院许少波等4人日本访问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12日至2018年718日。

一、团组成员:

许少波,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林伟明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陈乾勇,华侨大学法学院,讲师

李飞,华侨大学法学院,讲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学院组团,应日本桐荫横滨大学邀请,我校拟派学院许少波教授等日本访问,期间参加东亚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第4届国际研讨会并访问桐荫横滨大学、神奈川律师协会和横滨地方法院等。时间为2018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在外停留5天。

三、往返航线:厦门-东京-横滨,横滨-东京-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桐荫横滨大学(Toin University of Yokohama)由日本著名学园桐荫学园创设,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的桐荫学园工业高等专门学校,大学教育始于1988年,是一所拥有法学部、工学部、医用工学部、各大学院以及法科大学院的综合性大学。我校于2013年与之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并合作共建东亚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两校定期在合作研究、合作办学、合办国际会议等方面开展合作。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出访所需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58000元    资金来源渠道:600007-40000403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经费、600007-40000401法学院学科建设基本经费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城市间交通费

其他费用

58000

40000

0

4800

4200

3000

6000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