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外事办公室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法学院李士林赴台湾访学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
一、团组成员:
李士林,法学院副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法学院组团,应台湾辅仁大学邀请,拟赴该校担任访问学者,参与相关课程研修。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2月27日,在台停留180天。
三、往返航线:泉州/厦门-台湾,台湾-泉州/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见附件。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赴台湾所需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元): |
47000 |
资金来源渠道: |
教师出国(境)访学资助费-中央专项 |
合计(元) |
赴台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费用 |
47000 |
8000 |
6500元/月*6个月=39000元(包干)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
其他事项:无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