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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士林赴台湾访学的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1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外事办公室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法学院李士林赴台湾访学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717日至2018723日。

一、团组成员:

   李士林,法学院副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学院组团,应台湾辅仁大学邀请,拟赴该校担任访问学者参与相关课程研修。时间为201891日至2019227日,在台停留180天。

   三、往返航线:泉州/厦门-台湾,台湾-泉州/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见附件。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赴台湾所需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元):            

47000

资金来源渠道:

教师出国(境)访学资助费-中央专项

合计(元)

赴台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城市间     交通费

其他费用

47000

8000

6500元/月*6个月=39000元(包干)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其他事项:无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