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体育学院副院长吴桂宁、体育学院讲师隋文杰等两位同志率领华侨大学龙舟队赴马来西亚参加龙舟比赛的任务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
一、团组成员:
吴桂宁 体育学院 副院长、副教授
隋文杰 体育学院 讲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
该团组由体育学院院组团,应马来西亚槟城龙舟嘉年华委员会的邀请,体育学院副院长吴桂宁和体育学院讲师隋文杰两位同志带领的华侨大学龙舟队将于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赴马来西亚参加槟城国际龙舟嘉年华龙舟比赛,在外期间该团队将会展现华大学子的体育精神,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宣传文化中国,展现出华大龙舟人顽强拼搏,不畏艰险,勇争第一的意志品质并为扩大华侨大学在东南亚国家及地区的影响力而努力。在外停留5天。
三、往返航线:
广州—槟城—广州
四、 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马来西亚邀请方:
马来西亚槟城国际龙舟嘉年华委员会是当地槟城国际龙舟嘉年华龙舟比赛的举办方,是此次访问的邀请方。
五、 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15660元 资金来源渠道:600003-Q1301S02 龙舟培训基地发展项目,400024-50000004赞助费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费用 |
15660 |
9000 |
0 |
3450 |
1210 |
0 |
20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赛事举办方承担住宿及当地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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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其他费用主要为签证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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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9166。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