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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贾益民等二人赴荷兰比利时访问的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9-01-2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贾益民等二人赴荷兰比利时参会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至2月1日。

一、团组成员:

贾益民,华文教育研究院名誉院长

胡建刚,华文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文教育研究院组团。应荷兰丹华华文教育中心和比利时根特华协中文学校邀请,我校拟派贾益民、胡建刚等二人赴荷兰比利时两国访问,参加“丹华二十年华文教育论坛”,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至4月24日,在外停留6天。

三、往返航线:厦门 阿姆斯特丹,阿姆斯特丹 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荷兰丹华华文教育中心和比利时根特华协中文学校系当地著名华校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49499.2 资金来源渠道:Z1425006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城市间     交通费

其他     费用

49499.2

31400

8112

5616

2371.2

0

2000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其他事项: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