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贾益民等二人赴荷兰比利时参会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至2月1日。
一、团组成员:
贾益民,华文教育研究院名誉院长
胡建刚,华文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文教育研究院组团。应荷兰丹华华文教育中心和比利时根特华协中文学校邀请,我校拟派贾益民、胡建刚等二人赴荷兰比利时两国访问,参加“丹华二十年华文教育论坛”,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至4月24日,在外停留6天。
三、往返航线:厦门 — 阿姆斯特丹,阿姆斯特丹 — 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荷兰丹华华文教育中心和比利时根特华协中文学校系当地著名华校。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49499.2 资金来源渠道:Z1425006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49499.2 |
31400 |
8112 |
5616 |
2371.2 |
0 |
20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
其他事项: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