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法学院骆旭旭赴台湾访学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7日。
一、团组成员:
骆旭旭,华侨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法学院组团,应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邀请,拟赴台湾访学。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至8月11日,在外停留180天。
三、往返航线:厦门-台湾,台湾-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东吴大学(Soochow University, SCU)于1900年由基督教监理会在苏州创办,是中国第一所西制大学;1951年在台湾复校,也是台湾第一所私立大学,历史悠久,被视为最佳的私立大学之一,与位于江苏的苏州大学同宗同源,并互为姊妹学校。学校现有外双溪及城中两校区,分别位居台北市文教、政经精华动线上。文、理、外语三学院位于外双溪,此处为一文化风景区,毗邻台北故宫博物院;法、商学院及推广部则位在政治经济重心之台北市城中区,两校区周边交通便捷。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44000 资金来源渠道:教师出国(境)访学资助费-中央专项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44000 |
5000 |
6500元/月*6=39000(包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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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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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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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