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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骏赴台湾访学的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0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法学院张骏赴台湾访学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125日至20181211日。

一、团组成员:

张骏,华侨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法学院组团,应台湾铭传大学邀请,拟赴台湾访学。时间为2019213日至811日,在外停留180天。

三、往返航线:厦门-台湾,台湾-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铭传大学是一间由家族兴办的知名私立综合大学,1957年由包德明及其丈夫李应兆博士创办,并由包德明担当首任校长,原名为 “铭传女子商业专科学校”,系台湾地区最早设立的女子商业最高学府。 校名除了纪念清朝台湾巡抚刘铭传治理台湾,奠定现代化基础,以表达对先贤的崇敬之意,更期望以其为典范,激发师生的壮志雄心、见贤思齐。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47000 资金来源渠道:100005-50000029教师出国(境)访学资助费-中央专项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城市间 交通费

其他 费用

47000

8000

6500/月×6=39000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其他事项:无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