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法学院张骏赴台湾访学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1日。
一、团组成员:
张骏,华侨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法学院组团,应台湾铭传大学邀请,拟赴台湾访学。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至8月11日,在外停留180天。
三、往返航线:厦门-台湾,台湾-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铭传大学是一间由家族兴办的知名私立综合大学,1957年由包德明及其丈夫李应兆博士创办,并由包德明担当首任校长,原名为 “铭传女子商业专科学校”,系台湾地区最早设立的女子商业最高学府。 校名除了纪念清朝台湾巡抚刘铭传治理台湾,奠定现代化基础,以表达对先贤的崇敬之意,更期望以其为典范,激发师生的壮志雄心、见贤思齐。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47000元 资金来源渠道:100005-50000029教师出国(境)访学资助费-中央专项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47000 |
8000 |
6500元/月×6=39000 |
|
|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
|
|
|
|
其他事项:无 |
|
|
|
|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