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法学院刘超等三人赴澳门招生面试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8日至6月14日。
一、团组成员: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刘超 |
华侨大学法学院 |
副院长 |
钟付和 |
华侨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 |
李士林 |
华侨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 |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法学院组团,应澳门业余进修中心邀请,拟赴澳门组织华侨大学2018级法律硕士专业澳门研究生班的新生招生工作。时间为2018年7月6日至7月8日,在外停留3天。
三、往返航线:泉州-澳门,澳门-泉州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澳门业余进修中心是澳门七大社团之一,是澳门工会联合总会下属的一所综合性成人教育机构,华侨大学董事会董事唐志坚先生担任该校的首任校长,现任校长为华侨大学校友黄进先生。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元): |
23448 |
资金来源渠道: |
400004-20000027 分成收入 |
合计(元)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费用 |
23448 |
11340 |
5904 |
3690 |
2214 |
0 |
3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
其他事项:签证费300元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