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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珊妮等二人赴澳门监考的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8-04-0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曾珊妮等二人赴澳门监考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8日至2018年412日。

一、团组成员:

曾珊妮,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副处长

曾珍,华侨大学招生处 科长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招生处组团,应华侨大学澳门教育基金会邀请,拟赴澳门开展2018两校联招澳门考点的监考工作。时间为2018511日至514日,在外停留4天。

三、往返航线:泉州-澳门,澳门-泉州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华侨大学澳门教育基金会成立于1996年,由华侨大学澳门校董及华侨大学澳门校友共同组成,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于2000年由国务院港澳办及国务院侨办批准设立。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21540元 资金来源渠道:100011-50000009 两校联招工作专项经费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城市间     交通费

其他     费用

21540

10000

5850

3240

1950

0

500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其他事项:签证费用500元人民币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