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曾珊妮等二人赴澳门监考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
一、团组成员:
曾珊妮,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副处长
曾珍,华侨大学招生处 科长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招生处组团,应华侨大学澳门教育基金会邀请,拟赴澳门开展2018两校联招澳门考点的监考工作。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至5月14日,在外停留4天。
三、往返航线:泉州-澳门,澳门-泉州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华侨大学澳门教育基金会成立于1996年,由华侨大学澳门校董及华侨大学澳门校友共同组成,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于2000年由国务院港澳办及国务院侨办批准设立。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21540元 资金来源渠道:100011-50000009 两校联招工作专项经费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21540 |
10000 |
5850 |
3240 |
1950 |
0 |
5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
其他事项:签证费用500元人民币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