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法学院许少波等五人赴澳门组织论文答辩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2日。
一、团组成员:
许少波,法学院院长
陈斌彬,法学院教授
林伟明,法学院副教授
黄奇中,法学院副教授
张骏,法学院副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法学院组团,应澳门业余进修中心邀请,拟赴澳门组织我校2015级澳门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2016级澳门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至4月1日,在外停留3天。
三、往返航线:泉州-澳门,澳门-泉州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澳门业余进修中心,系本澳工会联合总会辖下一所不牟利的综合性成人教育机构,由于办学认真、师资优良、地点适中、课程多样而受到广大有志进修人士的欢迎。 自一九八二年七月创办迄今,三十二年来已开办109期(每期一般三个月) ,报读学员合计逾十万零九千七百零三人次;自一九八五年开办大学课程以来,先后入读各项课程学员达五千五百一十七人次;连同合办课程,累计逾十一万五千二百二十人次。 目前每期开设课程数十项,在读学员一千多人,成为本澳有一定规模之业余进修学校。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元): |
38240 |
资金来源渠道: |
400004-20000027 分成收入 |
合计(元)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费用 |
38240 |
18900 |
9830 |
6140 |
3070 |
0 |
3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
其他事项:签证费300元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