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外事办公室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法学院刘音赴台湾参加国际研讨会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
一、团组成员:
刘音,华侨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法学院组团,应中正大学法学院邀请,拟赴台湾参加2018年亚洲国际私法研讨会,并在会上做主题发言。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9日,在台停留3天。
三、返航线:泉州-台湾,台湾-泉州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见附件。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赴台湾所需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元): |
9205 |
资金来源渠道: |
《2010B2006我国涉外离婚亲子关系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经费 |
合计(元) |
赴台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费用 |
9205 |
5368 |
1900 |
784 |
653 |
0 |
5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
其他事项:无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