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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音赴台湾参加国际研讨会的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8-0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外事办公室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法学院刘音赴台湾参加国际研讨会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115日至2018119日。

一、团组成员:

刘音,华侨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法学院组团中正大学法学院邀请,拟赴台湾参加2018年亚洲国际私法研讨会,并在会上做主题发言。时间为2018327日至2018329日,在台停留3天。

三、返航线:泉州-台湾,台湾-泉州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见附件。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赴台湾所需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元):  

9205

资金来源渠道:

《2010B2006我国涉外离婚亲子关系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经费

合计(元)

赴台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城市间     交通费

其他费用

9205

5368

1900

784

653

0

500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其他事项:无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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