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黄海德赴越南访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
一、团组成员:
黄海德,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
该团组由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组团,应越南胡志明市经济大学法学院邀请,我校拟派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黄海德教授赴越南访问,期间参加越南华人社会民俗与碑刻铭文的实地调查与学术研究。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4月3日,在外停留16天。
三、往返航线:
厦门-胡志明市,胡志明市-河内,河内-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越南胡志明市经济大学是越南南部的重要大学,法学院的学术研究长期以来关注经济、法律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并对越南华侨华人的社会文化与越南本国社会文化的历史与现状颇多关注并投入相当科研力量开展考察与研究。这次关于越南华人宗祠寺庙与社会民俗的调查和研究,是该院与中国高校关于华人文化研究的首次学术合作,对于东南亚地区华人社会与文化的研究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并且有助于增进中越两国学术界的交流与友谊,具有重要的学术与现实的双重意义。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出访所需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元):23550 资金渠道:600005-Z1432003 黄海德-东南亚华文宗教碑铭的收集整理与研究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23550 |
5000 |
8000 |
4250 |
3200 |
2300 |
800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