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法学院白晓东同志赴澳门授课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6日。
一、团组成员:
白晓东,华侨大学法学院 副院长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法学院组团,应澳门业余进修中心邀请,拟赴澳门为华侨大学2017级法律专业澳门研究生班讲授《刑法学专题》课程。时间为2018年2月2日至2月11日,在外停留10天。
三、往返航线:泉州-澳门,澳门-泉州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澳门业余进修中心是澳门七大社团之一,是澳门工会联合总会下属的一所综合性成人教育机构,华侨大学董事会董事唐志坚先生担任该校的首任校长,现任校长为华侨大学校友黄进先生。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9000元 资金来源渠道:分成收入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9000 |
3000 |
3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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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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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