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曾路等三人赴泰国访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
一、 团组成员:
曾 路 |
华侨大学 |
副校长 |
陈巧玲 |
社会科学处 |
副处长 |
曾珊妮 |
国际交流合作处 |
副处长 |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组团,应泰国农业大学邀请,赴泰国农业大学参加建校75周年校庆暨教育论坛,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至2月3日,在外停留4天。
三、往返航线:厦门-泰国曼谷-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泰国农业大学系与我校联系合作紧密的泰方高校,与我校共建孔子学院。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51386元 资金来源渠道:临时出国经费和各单位业务经费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51386 |
38708 |
6370 |
3250 |
2058 |
0 |
10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签证费用据实报销 |
其他事项:泰方提供曾校长2日住宿和伙食,美元汇率依6.5计算。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