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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路等三人赴泰国访问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7-12-2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曾路等三人赴泰国访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1228日至20181月4日。

一、 团组成员:

曾  路

华侨大学

副校长

陈巧玲

社会科学处

副处长

曾珊妮

国际交流合作处

副处长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组团,应泰国农业大学邀请,赴泰国农业大学参加建校75周年校庆暨教育论坛,时间为2018131日至23日,在外停留4天。

三、往返航线:厦门-泰国曼谷-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泰国农业大学系与我校联系合作紧密的泰方高校,与我校共建孔子学院。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51386元 资金来源渠道:临时出国经费和各单位业务经费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城市间 交通费

其他 费用

51386

38708

6370

3250

2058

0

1000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签证费用据实报销

其他事项:泰方提供曾校长2日住宿和伙食,美元汇率依6.5计算。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