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院王丽霞等两位同志赴澳门访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
一、 团组成员:
王丽霞,研究生院院长
岳 金,研究生院副科长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组团,应澳门业余进修中心邀请,拟于2018年1月10日至1月13日赴澳门参加华侨大学、澳门业余进修中心研究生教育合作二十周年纪念展。
三、往返航线:厦门-澳门,澳门-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澳门业余进修中心是澳门七大社团之一,是澳门工会联合总会下属的一所综合性成人教育机构,华侨大学董事会董事唐志坚先生担任该校的首任校长,现任校长为华侨大学校友黄进先生。
五、经费来源、预算: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16860元 ;资金来源渠道:研究生教育管理综合专项经费,0000027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16860 |
5000 |
6120 |
3400 |
2040 |
0 |
3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签注手续费用300元 |
其他事项: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