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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雪辉等两位同志赴香港招生宣传的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7-1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招生处处长洪雪辉等两位同志香港招生宣传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113日至2017119日。

一、团组成员:

洪雪辉,华侨大学招生处处长

蔡锦钟,华侨大学招生处科长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教育部组团,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邀请,我校拟派招生处处长洪雪辉、招生处科长蔡锦钟二人教育部团组赴香港参加2017年香港内地高等教育展”,时间为2017年1130日至124日,在外停留5天。

三、往返航线:泉州-香港香港-泉州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香港教育局(英文:Education Bureau,简称EdB)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12个决策局之一,专责香港有关教育的政策,现任局长为吴克俭。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出访所需费用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22500元   资金来源渠道:100011-50000003 招生费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城市间     交通费

其他     费用

22500

5000

10200

4250

2550

0

500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其他事项:签证费500元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