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招生处处长洪雪辉等两位同志赴香港招生宣传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9日。
一、团组成员:
洪雪辉,华侨大学招生处处长
蔡锦钟,华侨大学招生处科长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教育部组团,应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邀请,我校拟派招生处处长洪雪辉、招生处科长蔡锦钟二人随教育部团组赴香港参加“2017年香港内地高等教育展”,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在外停留5天。
三、往返航线:泉州-香港,香港-泉州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香港教育局(英文:Education Bureau,简称EdB)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12个决策局之一,专责香港有关教育的政策,现任局长为吴克俭。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出访所需费用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22500元 资金来源渠道:100011-50000003 招生费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22500 |
5000 |
10200 |
4250 |
2550 |
0 |
5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
其他事项:签证费500元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