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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元等两位同志赴澳门访问的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7-10-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建筑学院龙元等两位同志赴澳门访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1019日至20171025日。

一、团组成员:

龙元(团长),华侨大学建筑学院 院长

费迎庆,华侨大学建筑学院 副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组团,应华侨大学澳门校友会邀请,拟赴澳门开展举办“2017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设计成果展览”。时间为2017118日至1113日,在外停留6天。

三、往返航线:厦门-澳门,澳门-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华侨大学澳门校友会是为加強华侨大学居澳校友之间联谊的非牟利团体。该会主要致力于关心及促进母校之发展,加强各地校友会之间的联系;加强学术与文化交流,提高会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保障及争取会员之应有的合法权益等工作。

华侨大学澳门校友会作为澳门历史悠久的大学校友会之一,自成立以来,以其团结、协作、爱国、爱澳的精神,健全的组织、活跃的活动、良好的凝聚力,在澳门社会中享有良好的口碑和影响。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赴澳门所需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

25608

资金来源渠道:

600007-40001601 建筑学院学科建设基本经费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城市间 交通费

其他费用

25608

6000

10560

5280

3168


600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其他事项:因公签证费300元、邮费200元、托运费100元。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