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建筑学院薛佳薇等两位同志赴澳门访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
一、团组成员:
薛佳薇(团长),华侨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
任明娟,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秘书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组团,应澳门业余进修中心邀请,拟赴澳门开展华侨大学建筑学专业澳门在读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工作。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在外停留4天。
三、往返航线:厦门-澳门,澳门-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澳门业余进修学校系本澳工会联合总会辖下一所不牟利的综合性成人教育机构,常年与华侨大学在澳门合作开设建筑、美术、法学等专业本科、硕士班。成立于1982年7月,办学宗旨是服务社会,推动成人教育,为社会人士提供在职进修机会。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赴澳门所需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元): |
17480 |
资金来源渠道: |
400016-90000010 澳门硕士学费 |
合计(元)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费用 |
17480 |
6000 |
6192 |
3440 |
1548 |
0 |
300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