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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衣长军同志赴新加坡授课的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7-09-2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衣长军同志赴新加坡进行授课的任务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

一、团组成员:

衣长军 工商管理学院 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

该团组由工商管理学院组团,应华侨大学南洋学院的邀请,我校拟派工商管理学院衣长军同志于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赴新加坡进行授课在外停留6天。

三、往返航线:

厦门—新加坡—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新加坡邀请方:

华侨大学南洋学院,华大南洋学院是中国国立华侨大学设在新加坡的附属机构,于2013年3月9日开始筹办,同年9月起,在贾益民校长的关怀和指导下,南洋学院作为中国政府大学在发达国家开办的第一间以中文教学为主、英语教学为辅的高等教育机构,也是唯一一个独立的通过新加坡政府在本地注册的二级学院。南洋学院的设立,能为新加坡培养更多懂得中英双语且专业性强的复合型人才。


五、经费来源、预算:

单位预算财务审核意见

审核处室

华侨大学财务处

审核日期


审核依据

《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16号)

审核内容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8400 资金来源渠道:由新加坡南洋学院和华侨大学共同负担费用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城市间     交通费

其他  
费用

8400

5000

0

1900

1000

0

500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其他事项:住宿费由新加坡南洋学院负担

审核意见

(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审核处室印章)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22699166。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