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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苗民同志赴台湾访学的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7-07-0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文学院苗民同志赴台湾访学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73日至201777日。

一、团组成员:

苗民,华侨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文学院组团,应台湾“中央”研究院邀请,拟赴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访学,参与相关课程研修。时间为2017825日至2018222日,在台停留182天。

三、往返航线:泉州-台湾,台湾-泉州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见附件。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赴台湾所需费用由华侨大学教师出国留学资助费支出。具体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

43000

资金来源渠道:

100005-50000012 教师出国留学资助费

合计()

赴台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城市间 交通费

其他费用

43000

4000

包干39000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其他事项:无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