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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薛佳薇同志赴新加坡访问的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7-06-2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建筑学院薛佳薇副教授赴新加坡执行访问任务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629日至201775日。

一、团组成员:

薛佳薇 建筑学院 副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

该团组建筑学院组团,应新加坡华大南洋学院的邀请,我校拟派建筑学院副教授薛佳薇于2017728日至81日赴新加坡执行访问任务,访问期间薛佳薇老师及其三位学生将在华大南洋学院进行专题汇报和学术交流,与新加坡学者分享闽南从传统往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变革经验,从而交流获取新加坡在城市建设和建筑管理方面的重要经验在外停留5天。

三、往返航线:

厦门—新加坡—厦门

四、 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新加坡邀请方:

新加坡华大南洋学院:

华大南洋学院(Huada Nanyang College,成立于20133月,目前拥有Edu-TrustERFISO9001ISO2990BizSafe等多项认证,在新加坡提供学历性及非学历性课程。

        五、 经费来源、预算:

审核处室

华侨大学财务处

审核日期


审核依据

《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16号)

审核内容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64475.8 资金来源渠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31201316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城市间 交通费

其他 费用

64475.8

28000

23971.2

7491

3813.6

0

1200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其他事项: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22699166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