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体育学院副院长吴桂宁副教授、体育学院中华才艺龙舟培训基地副主任隋文杰讲师等两位同志赴美国执行访问任务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
一、团组成员:
吴桂宁体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隋文杰体育学院中华才艺龙舟培训基地副主任、讲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
该团组由体育学院组团,应关岛龙舟协会的邀请,我校拟派体育学院副院长吴桂宁副教授和体育学院中华才艺龙舟培训基地副主任隋文杰讲师等两位同志于2017年6月24日至6月28日赴美国执行海外龙舟协同培训与指导任务,在外期间,对关岛龙舟协会的管理者、运动员和教练员进行技术培训和管理指导,了解当地龙舟运动开展情况、运动参与人员数量和背景,与当地龙舟协会官员、教练员和运动员座谈。在外停留5天。
三、 往返航线:
北京-塞班-关岛-塞班-北京
四、 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美国邀请方:
关岛龙舟协会是国际龙舟联合会(International Dragon Boat Federation,IDBF)的会员之一。
五、经费来源、预算:
单位预算财务审核意见 |
审核处室 |
华侨大学财务处 |
审核日期 |
|
审核依据 |
《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16号) |
审核内容 |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55732 资金来源渠道:600009-Q0151923 2015年中华才艺龙舟培训基地工作经费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55732 |
35000 |
8832 |
3795 |
3105 |
0 |
50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
其他事项:签证费:2500元*2人=5000元 |
审核意见 |
(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审核处室印章)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22699166。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