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招生处韩鹏程同志赴香港招生面试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
一、 团组成员:
韩鹏程,华侨大学招生处,海外招生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招生处组团,应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邀请,拟赴香港为即将赴我校学习的2017级香港新生进行行前辅导说明,并赴岭南大学社区书院、香港城市大学专上书院、闽侨中学、潮州会馆中学进行招生宣讲。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在外停留5天。
三、往返航线:厦门-香港,香港-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是香港专门从事教学留学的专业机构,面向香港和大陆学生进行升学的服务单位。每年进行内地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校长推荐、全国联招、两校联招等招生事宜。在每年7月或者8月份举行香港新生入学行前辅导说明会,辅导即将进入大学的香港学生。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赴香港所需费用由招生费支出。具体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11870元 资金来源渠道:招生费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11870 |
2500 |
5322 |
2217.5 |
1330.5 |
0 |
5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无 |
其他事项:签证费500元。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