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建筑学院龙元等四位同志赴澳门访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
一、 团组成员:
龙元(团长),华侨大学建筑学院,院长
陈志宏,华侨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费迎庆,华侨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
任明娟,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秘书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该团组由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组团,应澳门业余进修中心邀请,拟赴澳门开展华侨大学2017级建筑学专业澳门研究生班招生面试工作及在读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预答辩工作。时间为2017年7月7日至7月12日,在外停留6天。
三、往返航线:厦门-澳门,澳门-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澳门业余进修学校系本澳工会联合总会辖下一所不牟利的综合性成人教育机构,常年与华侨大学在澳门合作开设建筑、美术、法学等专业本科、硕士班。成立于1982年7月,办学宗旨是服务社会,推动成人教育,为社会人士提供在职进修机会。
五、经费来源、预算:
该团组赴澳门所需费用由澳门硕士学费支出。具体预算如下: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元):
| 51180
| 资金来源渠道:
| 澳门硕士学费
|
合计(元)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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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80
| 12000
| 21600
| 10800
| 6480
| 0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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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
其他事项:签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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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0595-22690670。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