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体育学院讲师王惠山、体育学院讲师张钰鑫、体育学院讲师蔡尚琪等三位同志赴马来西亚执行访问任务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
一、团组成员:
王惠山 体育学院讲师
张钰鑫 体育学院讲师
蔡尚琪 体育学院讲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
该团组由体育学院组团,应日新独立中学的邀请,我校拟派体育学院讲师王惠山、体育学院讲师张钰鑫和体育学院讲师蔡尚琪等三位同志于2017年6月4日至6月11日赴马来西亚执行授课任务,访问期间为全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报读的教师授课,拟派出的三位老师将分别讲授排球、乒乓球、山地户外运动的课程。在外停留8天。
三、往返航线:
厦门—马来西亚—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马来西亚邀请方:
马来西亚日新独立中学是本次活动的邀请方。
马来西亚日新独立中学,独立中学是由马来西亚华裔, 民间赞助维持创办的中学。
五、经费来源、预算:
单位预算财务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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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处室
| 华侨大学财务处
|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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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依据
| 《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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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内容
|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40015元 资金来源渠道:分成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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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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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15
| 9000
| 15939
| 8280
| 5796
| 0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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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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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项:签证费护照费及保险费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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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意见
| (该团组已纳入华侨大学本年度因公出国(境)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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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预算财务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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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处室
| 华侨大学财务处
|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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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22699166。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