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华文教育研究院副教授李欣同志赴新加坡执行授课任务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
一、团组成员:
李欣 华文教育研究院 副教授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
该团组由华文教育研究院组团,应华大南洋学院的邀请,我校拟派华文教育研究院副教授李欣同志于2017年6月9日至6月18日赴新加坡执行授课任务,期间为华大南洋学院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讲授《外语教育心理学》课程。在外停留10天。
三、往返航线:
厦门—新加坡—厦门
四、 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新加坡邀请方:
华大南洋学院,是中国国立华侨大学设在新加坡的附属机构,于2013年3月9日开始筹办,是一所以中文教学为主、英语教学为辅的高等教育机构。
五、经费来源、预算:
在外期间,一切费用由新加坡华大南洋学院承担。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22699166。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