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曾路率团组一行四人赴缅甸老挝越南执行访问任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至9月16日
一、团组成员:
曾路 华侨大学副校长
胡培安 华文学院院长
曾珊妮 国际交流合作处副处长
王强 校友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二、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时间:
该团组由国际处组团,应缅甸仰光外国语大学、老挝寮都公学和越南河内首都大学邀请,我校曾路副校长计划率团组一行四人赴三国访问,访问期间将进行华文教育推广,校际合作交流,拜访校董校友,访问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在外停留10天
三、往返航线:
厦门—曼德勒,河内—厦门
四、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见附件
五、经费来源、预算:
审核内容 |
本次团组报批金额:¥172900 资金来源渠道:4人所属单位部门分别自行承担 |
合计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城市间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172,900 |
100,000 |
22,100 |
13,000 |
8,800 |
14,000 |
15,000 |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
其他事项:4人签证费及保险费共计15000元,美元汇率按6.7折算 |
六、日程安排及邀请函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该团组有异议者,请致电22690708。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