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泉州校区2021年人才周转公寓选房工作的通知》(后勤〔2021〕3号),第一次积分排序已于5月10日至5月14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个别教职工对积分排序提出异议。经相关部门的联合复核,现将最终确认的《泉州校区2021年人才周转公寓选房最终积分公示表》(见附件)通过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hqzc.hqu.edu.cn/)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