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美仙山商品房具有申购资格的人员名单及积分排序已于9月25至29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定,对递交积分变更申请的申购人信息再次进行了甄别核实。现将经过审核后的《美仙山商品房最终积分公示表》通过OA系统及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网页(http://hqzc.hqu.edu.cn/)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本次积分公示为最终积分排序,不再变更。
申购人的最终申购资格以泉州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认定为准,并且申购人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符合泉州市有关购房政策。
附件:1.美仙山商品房最终积分公示表(第一批次)
2.美仙山商品房最终积分公示表(第二批次)
华侨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