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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泉州校区人才周转公寓二期第一次积分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关于泉州校区人才周转公寓二期选房工作的通知》(后勤〔2017〕13号)的规定,泉州校区 人才周转公寓二期在10月24至25日接受了教职工的报名,第一片区报名37户,第二片区报名72户。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对报名者的信息进行了逐一甄别核实:第一片区符合申请资格的有31户,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有6户;第二片区符合申请资格的有67户,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有5户。现将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人员按《华侨大学住房分配积分计算办法》(华大综〔2009〕87号)文进行积分排序形成的《泉州校区人才周转公寓二期第一次积分公示表》(附件1、附件2)通过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hqzc.hqu.edu.cn/)进行公示。

教职工如对积分有异议需重新核定的,可在11月6日前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到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与维修一科(杨思椿楼科学馆101室)办理积分变更申请,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定无误后方予变更,个人提供信息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不一致的,以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为准,逾期不再更改。

最终积分公示将于11月10日在上述网站公布。具体选房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附件1:泉州校区人才周转公寓二期第一次积分公示表(第一片区)

附件2:泉州校区人才周转公寓二期第一次积分公示表(第二片区)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