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永亮楼卫生间装修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华侨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华侨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福建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联胜装潢有限公司、福建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华侨大学泉州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约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永亮楼卫生间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9992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资金来源:自筹;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A、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的需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B、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要求;
3.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6日(北京时间),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到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市丰泽支行,账号:35050165600700000446)。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玖千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1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一楼;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华侨大学后勤与资产管理处(http://hqzc.hqu.edu.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侨大学
地址:华侨大学泉州校区,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5958528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22118910@163.com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95-22118910,传真:0595-28008910
监督部门:华侨大学纪委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