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泉州校区东区综合楼教职工住户调房工作的通知》(后勤〔2019〕1号),第一次积分排序已于1月10日至14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个别教职工对积分排序提出异议。经相关部门的联合复核,现将最终确认的《东区综合楼教职工住户调房最终积分公示表》(详见附件)通过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hqzc.hqu.edu.cn/)进行公示。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