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泉州校区东区综合楼教职工住户调房工作的通知》(后勤〔2019〕1号)规定,共有18户教职工报名。现将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华侨大学住房分配积分计算办法》(华大综〔2009〕87号)进行积分排序,并将《东区综合楼教职工住户调房第一次积分公示表》(附件1)在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hqzc.hqu.edu.cn/)上进行公示。
教职工如对积分有异议需重新核定的,可在1月14日前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到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与维修一科(杨思椿楼科学馆101室)办理积分变更申请,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定无误后方予变更,个人提供信息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不一致的,以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为准,逾期不再更改。
本次选房房源详见《东区综合楼教职工住户选房房源表》(附件2)。
最终积分公示将于1月16日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