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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寒假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日常工作岗位用工截止时间为1231日,20201月停止日常工作岗位用工,12月份工资表须于202016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202012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设置寒假岗位,各用工单位检查岗位设置是否正确,如有疑问及时反馈。

3.202013日至17日,学生网上报名和用工单位面试。学生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勤工助学”进行申请。在此期间各用工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并于19日前通过系统确定寒假勤工助学岗位人选(2019-2020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优先录用)。

4.寒假用工时间为2020113日至213日,工资报送时间为35日前。

5.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日常工作岗位用工开始时间为217日,因日常工作岗位设置时间区间原为一个学年,故第二学期岗位如非更换用工人员,无须重新添加审核。

二、注意事项

1.寒假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为12/小时,总工时不超过120小时,期间总工资不超过1440/人,分1月份与2月份工资表报送(1月份工资上限为900/人,2月份工资上限为540/人)。其中岗位数量以各单位日常固定岗位为上限,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2.35日前报送的工资表涉及寒假勤工助学和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日常勤工助学(217日—229日),其中日常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为16/小时,总工时不超过20小时,工资上限为320/人。

3.寒假勤工助学的申请、录用、报酬管理等均需要在勤工助学系统中进行设置,并且严格执行工资上限要求。未在系统上进行操作的岗位和工资超过上限的单位,寒假工资由用工单位自行解决。

4.严格勤工助学管理,做好签到签退与工时记录。不允许安排学生替代老师值班、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或将学生应该承担的实习任务充当勤工助学。勤工助学学生在值班时必须同时填写《勤工助学工时表》,不得事后填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抽查学生值班情况。

学生处

2019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