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及《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现就2020年暑假勤工助学工资发放及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资标准
2020年暑假勤工助学时间为7月6日至8月20日(不含周末),岗位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每周不超过25小时,其中7月暑假岗位工时上限为100小时,8月暑假岗位工时上限为70小时。
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日常岗位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每月最高不超过40小时,月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640元。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岗位设定及审批
8月26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暑期勤工助学工资表设置及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日常岗位设定,并于8月27日至9月3日期间开放日常岗位申请,各单位也可提前落实日常岗位人选并于9月1日起先行开始用工。
第二阶段:学生自主报名及面试
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日常岗位,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用工单位自行安排。
各单位在录用时,应按单位岗位总数的25%的比例保留部分岗位供2020级新生申请,新生岗位待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定后再开放申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材料报送
1.9月4日前,各用工单位报送2020年暑假勤工助学工资表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9月10日前,各用工单位通过系统确定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日常岗位人选。
三、几点要求
1.严格人选资格。各单位应严格根据《华侨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审核勤工助学人员资格,原则上应为当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2.严格工资管理。各单位须做好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每月工时记录,并根据实际工作时间与规定工资上限发放报酬。禁止虚报工资、挪用工资或发放后私自调整工资。如发生工资迟报、错报或漏报,该部分工资由用工单位自行解决。
3.严格用工管理。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管理员要做好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监督和管理,同时提醒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管理。学生处将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勤工助学用工情况进行检查。
学 生 处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