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8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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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相关文件通知,现将2017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1.发放范围:2017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名单详见附件),研究生部分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办理。
2.工作进度安排:2018年6月4日12:00前相关学院完成造表提交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审核;6月6日前学生处提交财务处审批发放。
3.注意事项:
(1)信息完备、准确。请学院根据样表填写发放花名册,并经获奖者本人签字确认,若因事不在校者,经与本人确认后可代签。
(2)材料提交规范、及时。请学院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章后提交财务处记账联和学生处存根联,其中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须手写签名;电子版命名为“学院+2017年度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
附件:
1.2017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发放花名册(样表)
2. 2017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发放花名册(样表)
3.2017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4.2017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学生处
2018年5月28日
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