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7〕45号)要求,现将2017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发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造表发放范围:2017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详见附件1)。
2.工作进度安排:2017年12月18日12:00前,相关学院完成造表提交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外国留学生发展中心审核;12月20日前,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外国留学生发展中心提交财务处审核发放。
3.注意事项:
(1)研究生造表由研究生院统筹。
(2)信息完备、准确。请相关学院根据样表填写奖学金发放花名册,并经获奖者本人签字确认,若因事不在校者,经与本人确认后可代签。
(2)材料提交规范、及时。请相关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章后提交财务处记账联和学生处存根联,其中经办人及领导签字须手写签名;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造表”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
附件:
1.2017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2.奖学金发放样表
学生处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