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内容:华侨大学2018年“中国文化之旅”境外生冬令营旅行社招标公告所需旅行社定点服务。
2.服务期限:2018年1月27日-2月2日
二、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厦门、泉州地区注册或在厦门、泉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在厦门、泉州地区有固定的营业场地;具有3A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具备承办异地会议、团队旅游的服务能力,可以按照要求进行设计旅游线路、预订会议室、住宿房间、来往接送、订购机票(火车票)及相关服务的能力。
(3)能提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游质量保证金缴纳证明函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机构证照齐全,有专职导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从2014年7月1日开始计算)。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华侨大学“中国文化之旅”系列社会实践活动投标旅行社资格审查暂行规定》,对于报名旅行社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8年1月5日下午16:00前在学生处主页公布符合资格的旅行社名单。
三、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8年1月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10:00-11:30 下午:15:00-16:30。
2.报名地点: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208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16室。
3.开标时间:2018年1月8日上午09:00(暂定)
4.开标地点:华侨大学金川活动中心209会议室
四、报名资料
1.法人委托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证明材料;
4.单位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5.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项目联系人
黄宗喜:0595-22690097
六、注意事项
1.各旅行社报名时,应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资料严重不全或不实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2.各旅行社根据《华侨大学2018年“中国文化之旅”境外生冬令营的相关说明》中的线路安排拟定方案。
3.投标文件中须对价格进行详细说明,机票、用车、餐费、住宿、门票等方面须结合学校有关规定,根据市场价格拟定。投标报价采取“一次报价即定价”原则,学校将以投标报价为准与旅行社签订服务合同。
附件:
1.华侨大学“中国文化之旅”系列社会实践活动投标旅行社资格审查暂行规定
2.华侨大学2018年“中国文化之旅”境外生冬令营旅行社招投标会议的说明
3.华侨大学2018年“中国文化之旅”境外生冬令营旅行社服务招投标评分办法
4.华侨大学关于“中国文化之旅”系列社会实践活动投标旅行社的要求
华侨大学学生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