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确定福建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名单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61号),确定我校黄许辉等27名毕业生(附件1)入选福建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通知确定入选的毕业生本人,并协助做好就业派遣工作。改派事宜详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关于2017年毕业生办理派遣、调档手续及暑期相关值班安排的通知http://bys.hqu.edu.cn/info/1006/9966.htm)。
二、通知大学生村官请于2017年7月22日上午9:00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到分配地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召集大学生村官集体面谈,随后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7月31日前,由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签订聘用协议,并安排到村任职。
三、7月31日前,将入选大学生村官的档案径寄分配地的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附件2)。大学生村官的党团组织关系由本人随带接转。
四、大学生村官确定人选主动放弃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到村任职的,将取消其选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联系方式: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0591-88017698;
华侨大学学生处,电话:泉州校区:0595-22693594、22693952; 厦门校区:0592-6160345。
附件:1.福建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确定人选名单(华侨大学)
2.福建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档案寄送地址
党委学工部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