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确定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名单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60号),确定我校黄艳菲等24名毕业生(附件1)入选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将入选结果告知选调生本人,并协助做好选调工作。改派事宜详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关于2017年毕业生办理派遣、调档手续及暑期相关值班安排的通知http://bys.hqu.edu.cn/info/1006/9966.htm)。
二、通知选调生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按照确定的接收单位或分配地,分别前往省直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办理有关手续,并参加集体谈话,7月31日前到所分配的具体单位报到。
三、7月31日前,将入选选调生的档案径寄分配地的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附件2);安排在省直机关的博士选调生档案径寄接收单位的干部(人事)处,选调生的党团组织关系由本人随带接转。
四、选调生确定人选主动放弃或在办理录用手续30天内不到岗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联系方式: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电话:0591-88017698。
华侨大学学生处,电话:泉州校区:0595-22693594、22693952;厦门校区:0592-6160345。
附件:1.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确定人选名单(华侨大学)
2.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档案寄送地址
党委学工部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