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度华侨大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专项课题的通知》,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决定设立2023年度华侨大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专项课题重点项目1项,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1项,每项资助3万元。(立项信息见附件1)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2023年度华侨大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专项课题任务书》(附件2),并于2023年9月22日(周五)前,将任务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智库科邮箱skczk@hqu.edu.cn,待电子版审核无误后再通知项目负责人提交任务书纸质版。
填写《任务书》和开展研究时,请特别注意:
1.受本专项资助的项目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华侨大学”,第一署名单位为外单位的不能作为本项目结项成果。
2.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达到2年研究时限后进行结项验收,达到3年最长研究期限后,予以撤项处理。
3.任务书中的项目成员请以课题申报书中的为准,项目立项后,原则上成员不可增加或变更。
4.结项要求、成果标注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请以《关于申报2023年度华侨大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专项课题的通知》为准。
附件:1.2023年度华侨大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专项课题立项信息表
2.2023年度华侨大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专项课题任务书
社会科学研究处
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