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作用,打造高水平“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文库”,现决定启动2023年度“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撰写的、未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
2.学校退休教职工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结项,作为成果尚未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
3.申报者应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无造假、剽窃等学术失范行为,且书稿具有相当的研究价值和创新性。
4.申报者必须是著作权的完全所有者。
5.已获本专项计划资助且尚未结项的教职工不得申报。
6.书稿类型必须为专著,且字数要求在20万字以上。下列情况不属于本专项计划资助范围:
(1)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普及类系列丛书;(2)编著、论文集;(3)不公开发行的图书;(4)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音像制品、美术作品和文学作品;(5)再版专著。
7.书稿须符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编辑体例规范》(附件1)要求,且标注“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并在扉页或合适位置标注本书由“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二、申报、立项和著作评审、出版程序
1.申报者提交3份完整打印的“齐、清、定”书稿(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A4纸双面印制,左侧胶装)及1份《华侨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审核意见表》(附件2)至社会科学研究处,无需提交电子版。
2.社会科学研究处经形式审查通过后,组织3名校外专家匿名评审。3名校外专家的评审意见中,有2名及以上的专家意见为“推荐出版”的,经校内公示后,由社会科学研究处立项资助出版。反之,则不予资助出版。
三、资助方式
1.作品出版字数在30万字之内部分,出版费用由学校承担,受资助者无需支付;作品出版字数在30万字以上部分,受资助者按每1千字增加1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出版社支付出版成本。
2.著作经出版社论证通过后,再由作者与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出版成果统一纳入“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文库”。
四、结项
受资助著作出版后,受资助者须向社会科学研究处提交《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结项书》(附件3)及样书2本用于结项和存档。
五、材料提交时间
申报者需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纸质书稿及《华侨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审核意见表》送交至社会科学研究处。
联系人:杨莽市;联系电话:0592-6161800;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3室,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1室。
附件: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编辑体例规范
2.华侨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审核意见表
3.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结项书(2023版)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