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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华侨大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现启动2023年度华侨大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统一战线基础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推进学校专项研究工作和新型智库建设,服务党和国家统一战线工作大局。

二、课题指南

为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拟定专项课题指南将战略性需求、基础性研究和动态性舆情相结合,引导广大教职工围绕统一战线、涉台和中华文化海外传承传播等深入开展研究。

研究院专项课题指南将以纸质版形式分发至各文科学院、研究院办公室,请有意申报者于2023625-2023630日(工作日时间)前往各文科学院、研究院办公室查阅,其它单位的教职工可以到两校区社科处办公室查阅,并可同时查阅研究院课题管理办法。

三、项目类别

2023年度研究院专项课题分为:

1.重大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为10万;

2.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为5万;

3.一般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为3万。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且除文件规定的不受限项目外,未主持其他校级在研项目

2.因本项目经费主要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根据有关要求,本项目鼓励40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3.本项目与2023年度华侨大学华侨华人研究专项课题不可同时申报。

五、结项要求

在完成结项研究报告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完成相应类别项目多个结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即可结项,其中结项成果至少须有1篇为项目负责人本人第一署名的成果:

1.重大项目:完成A2类及以上决策咨询成果1篇;或完成B1类决策咨询成果3篇;或完成研究院专项研究材料5份;或完成《华侨华人蓝皮书》总报告1篇及《华侨华人蓝皮书》子报告1篇。

2.重点项目:完成B1类及以上决策咨询成果1篇;或完成B2类决策咨询成果2篇;或完成研究院专项研究材料3份;或完成《华侨华人蓝皮书》总报告1篇或《华侨华人蓝皮书》子报告2篇。

3.一般项目:完成B2类决策咨询成果1篇;或完成研究院专项研究材料2份;或完成《华侨华人蓝皮书》子报告1篇。

六、成果要求

以《华侨华人蓝皮书》研究报告结项的成果,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华侨大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专项课题阶段性成果”,并注明项目编号,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成果。

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学术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结项成果使用后,不可再作为其他课题的结项成果使用。

七、项目管理

华侨大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专项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达到2年研究时限后进行结项验收,达到3年最长研究期限后,予以撤项处理。

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成员不可增加或变更。

八、申报材料报送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附件1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论证活页》一式4份(附件2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报送至两校区社科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智库科邮箱:skczk@hqu.edu.cn,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75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林齐、郭美卿,联系电话:0592-6161801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4室、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1室。


附件:1.华侨大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专项课题申请书

2.华侨大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社会科学研究处

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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