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3年度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目录
1.我省人口流动格局及与产业发展的关系研究
2.优化提升我省景区“二次消费”对策研究
3.我省经济总量跨过5万亿大关后的发展战略研究
4.加快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研究
5.提升我省产业链区域协作水平研究
6.探索构建共富金融指标体系研究
7.加快释放我省县域消费潜力研究
8.加快构建与先进制造业强省相适应的人才支撑体系研究
9.武夷山国家公园创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的政策研究
10.进一步深化闽台体育交流融合研究
11.提升闽台民间信仰祖庭文化对台软实力研究
12.闽台海洋文化挖掘与共同开发研究
13.平潭综合实验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通关监管模式创新研究
14.平潭综合实验区打造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研究
15.闽台两岸社会治理体系比较研究
注:所申报的课题题目必须与所发布的课题目录中的题目完全一致,不接受其它选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题申报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组建课题组团队的须征得拟参加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课题承担者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吸纳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参与。
2.同一申请人,申报课题数量不得超过一项,凡超限申报均为无效申报。
3.申请书中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由学校统一审核盖章。
三、评审程序
1.申报受理后,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将于2023年5月中旬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fjdrc.org.cn/)上公布。
四、课题完成期限、成果形式和合作形式
1.研究期限:2023年8月31日前形成中期研究成果(中期研究成果内容以研究中心相关业务处室确定),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2.研究成果形式:中期研究成果为4000字以内的决策咨询报告1份,最终研究成果为1万字以内的课题研究报告1份。
3.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将根据课题合作研究完成质量和情况,确定未来长期合作对象,并在下一年度根据需要继续开展合作研究。
五、经费资助
每个课题研究经费5万元,鼓励申报单位配套相应研究经费。课题获立项拨付60%课题经费。结项评审时,课题成果被评为优良的,予以结项并拨付剩余40%课题经费;课题成果被评为合格的,予以结项,剩余的课题经费不予拨付;课题成果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结项,剩余的课题经费不予拨付。
六、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1.《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一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课题申报人请于2023年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智库平台建设科(泉州校区杨思椿201,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4),同时电子版以“姓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skczk@hq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齐、郭美卿,联系电话:0592-6161801。
附件: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