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经个人申报、校外专家评审,校文科学术委员会推荐,现将我校参评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至2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社会科学研究处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社科处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社科处联系人:韦潇祎 0595-22693731
电子邮箱:skccg@hqu.edu.cn。
附件:华侨大学参评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