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闽社科规办〔2019〕10号)的有关规定,福建省社科规划办启动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度和2021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组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研究计划的要求;
2.是否按研究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3.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检查形式
1.线上提交《中期检查表》。请项目负责人于9月13日前登陆“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0/)并完成中检材料填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2.召开中期汇报会。汇报会采取书面汇报形式,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1.开展中期检查对于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检查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2.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省社科规划办综合评价项目进展情况和鉴定结项的重要依据。凡未按时提交检查报告的项目、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违规使用经费的项目,省社科规划办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2年9月14日前提交系统审核通过的《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2份(需加盖财务处公章)至社科处项目科。
社科处联系人:邹敏、严雪,0595-22693632。地址: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3室。
附件:应参加中检项目清单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2年9月2日